论《儒门事亲》“汗、吐、下”三法中的辨证论治思想
论《儒门事亲》“汗、吐、下”三法中的辨证论治思想《儒门事亲》,金·张子和等撰,成书于公元 1228 年。《儒门事亲》集中反映和体现了张氏的学术思想和独特的治疗经验,在中医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。但本书并非出自张氏一人手笔,其中前三卷( 除第三卷后两篇)和第十卷的“ 金匮十全五泄法后论”为张氏亲笔,其余主要由其学生麻九畴、常德等人将其平日临证见闻、经验整理而成。
在中医学术发展史上,张子和以其独树一帜的祛邪理论,拓展了中医祛邪治法的应用范围,丰富和发展了中医学辨证论治的理论体系。他认为“ 夫病之一物,非人身素有之也,或自外而入,或由内而生,皆邪气也。邪气加诸身,速攻之可也,速去之可也,揽而留之何也?虽愚夫愚妇,皆知其不可也。”“ 先论攻其邪,邪去而元气自复也(”《儒门事亲·卷二》)。在临床实践中,张子和大胆地运用汗吐下三法治疗各种外感内伤病证,且疗效卓著,这与张氏精于辨证论治是分不开的。兹从《儒门事亲》一书,概述其辨证论治的特点。
1 辨证重邪实致病
张氏认为邪气为疾病之首祸,故临床上实证或虚实夹杂证多见,纯虚证少见,因此,祛邪为治疗第一要务。对于补法,他认为“ 惟脉脱、下虚、无邪、无积之人,始可议补;其余有邪积而议补者,皆鲧淹洪水之徒也(”《儒门事亲·卷二》)。也就是说祛邪治法的适应症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,纯虚或大虚者不可泻。因此,在辨证的过程中,张氏十分强调明确邪实证据的重要意义,尤其对久病或年老或正虚症状明显的患者,应格外仔细辨析。从书中所载医案,可以发现张氏特别关注以下症状或体征:
1.1 是否咳吐痰涎 如有此症,多有邪实,纵然重病、久病、体虚,仍应先泻其邪实。如卷六案载一昏厥患者,“ 戴人见之,问侍病者,口中曾有涎否?曰:有”,方用砒石重剂催吐;再如其弟子常仲明病寒热往来,时咳一二声,面黄无力,懒思饮食,夜多寝汗,日渐瘦削。诸医作虚损
治之而不效,张氏见其口中痰出,则“ 断之曰:上实也,先以涌剂吐痰一二升”。
1.2 脉之虚实如何
若症虚脉实者,则舍症求脉,仍可用祛邪之法。如卷六案载一妇身冷,暑日也需重衣戴帽,喜食沸热粥饭,且泄注不止,典型的脾肾阳虚之证,但“ 戴人诊其两手脉,皆如絙绳有力,一息六、七至”,而用冷水疗法而愈。再如一飧泄经月不愈,而“ 诊其两手脉皆浮数,为病在表也,可汗之”遂用汗法而愈;又一男子,病泻利不止,且不能冷坐,坐则下注如倾,诸医作寒证而用温热之药,不效,竟迁延二十余年。根据症状、病史,症属虚寒无疑。然“ 戴人曰:两手寸部皆滑,余不以为寒”。而以上涌下泻之法而愈。
1.3 有无产生“ 药邪”病史
张氏重视邪气的发病作用,在提出天地人三邪发病理论之外,充分认识到临床误治、滥治的危害,尤其是滥用温补的危害,故提出了“ 药邪”的观点。认为好用温补的时风,是导致邪气横骛,病情复杂难治的主要原因之一。因此,辨证要注意滥用药物的病史,论治则有针对“ 药邪”的措施。如痿四十七载三人病痿,医滥用温补而死,而同病有宋子玉者请张子和诊治“,戴人曰,公之疾,服热药久矣。先去其药邪,然后及病邪,可下三百行……累至三百行始安”。观张氏病案,载滥用药物者有十之一二,可见,这也是张氏邪实辨证的要点之一。
2 论治重气血流通
在补虚泻实的治则上,张氏更着力于泻实,反对盲目滥补,主张邪去正气自复。故曰“《 内经》一书,惟以气血流通为贵,世俗庸工,惟以闭塞为贵”(《 儒门事亲》卷二)。可见,张子和强调,祛邪的目的并非单纯地将邪气排出体外,而是通过祛邪的治疗手段,调节气血运行,调整脏腑功能,恢复阴阳平衡,即所谓“ 邪去而正安”。其在以吐下治一妇月事不行时所说“ 湿水上下皆去,血气自行沸流,月事……自依期而至矣”。表达了张氏的这一学术观点。因此《,儒门事亲》的汗吐下三法运用的范围相当广泛,远远超出了汗吐下三法的传统适应症。传统汗法主要用于表证、风水等。而张氏扩大了汗法含义的范围,认为“ 灸、熏、蒸、渫、洗、熨、烙、针刺、砭射、导引、按摩,凡解表者,皆汗法也(”《 儒门事亲》卷二)。故除表证、风水之外,还运用于泄泻、惊风抽搐、头痛、痹、狂等无明显表证的病变中,利用一汗之功,达到交通内外,调和营卫,疏通气血,平衡阴阳的作用。传统吐下法主要用于食积、痰涎或阳明燥结、便秘或有形积聚、水饮之症。张氏把“ 引涎、漉涎、嚏气、追泪,凡上行者,”皆归为吐法;将“ 催生下乳,磨积逐水、破经泄气,凡下行者”(《 儒门事亲》卷二),皆归为下法。故除上述病症外,还广泛运用于跌打损伤、水火烫伤、痈肿冻疮、腰痛肢麻、头痛目赤、泄利出血等病症,利用吐下之机,达到去菀陈莝,流通气血,恢复脏腑功能的良效。故其曰癥“:又岂知《 内经》之所谓下者,乃补也。陈莝去而肠胃洁,徵瘕尽而荣卫昌,不补之中,有真补存焉”(《儒门事亲》卷二)。了解了张氏以气血流通为贵的学术思想,则攻下为补的观点也就不难理解了。
3 汗吐下因时、因地、因人制宜
张子和善用汗吐下三法,既表现在其有较广的适应症,而且在于其善于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,即因时、因地、因人制宜。如在论述汗法的运用时强调“ 地有南北,时有寒暑,人有衰旺,脉有沉浮,剂有温凉,服有多少,不可差互”。如同样是伤寒时气,南陲之地或午未之月,以及少壮气实之体,禀性怒急之人宜用辛凉解表;而北方地域或子丑之月,以及老耆气衰之体,性情和缓之人宜用辛温解表等。皆充分体现了张子和因时、因地、因人制宜辨证论治的思想。如运用吐法时,对不同年龄体质,采用不同的操作方法。体质强者,可取一次大吐而愈;弱者,可取三次小小吐之;对于年事高、体弱而久病者,则用探吐法轻吐之。如“ 中暑十八”载张叟年七十一,夏月伤暑,食饮不进,时时呕吐,口中常流痰水,腹胁作痛。张氏认为应用吐法以祛胃中痰邪,但“ 以公年高,不敢上涌,乃使一箸探之,不药而吐痰涎一升(”《 儒门事亲》卷六)。在下法的运用时,特别强调用何药、何剂型、何剂量皆需根据患者虚实的状况来决定。如对邪实正不虚者,可峻下三、四十行;而对体弱年老者则尊《 内经“》重者减之”的原则逐渐祛邪。他指出“ 若人年老衰弱,有虚中积聚者,止可五日一服万病无忧散,故凡积年之患,岂可一药而愈?即可减而去之”(《 儒门事亲》卷二)。甚至可以采用食疗的方法“,夫老人久病,大便涩滞不通者……时复服葵菜、菠菜、猪羊血,自然通利也”。张氏还认为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其体质、发病有异,故同样用下法也要有所区别。如备急丸只可用于辛苦劳力,贫食粗辣之人,不可施于富贵城郭之人。而李中梓在《 医宗必读》中分析张子和善攻、薛立斋善补时特别指出,张子和所疗的对象多为贫贱之人,故能任受攻,是其多用善用汗吐下三法的重要原因之一,强调“ 子和一生岂无补剂成功”?说明张氏补虚泻实是因人而宜的。总之,汗吐下三法在具体运用过程中,遵循了因时、因地、因人制宜的原则,说明张子和汗吐下三法的独特运用并没有脱离中医辨证论治的准绳,而是对中医辨证论治理论和方法的丰富与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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